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我省将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纳入高职单招范围,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的上述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职单招。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上述社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开具,并在报考时提供给报考学校进行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人员考生怎样报考单招学校和专业?
答: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对于退役军人,所有参与高职单招的院校均要单列计划招录退役军人考生,退役军人考生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可任意选择院校和专业报考,招生院校根据单列的计划,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为提高录取的机会,提醒退役军人考生选择报考院校时不要扎堆。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有关文件规定,鼓励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涉农专业,鼓励返乡回乡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所在地的招生院校。
对于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考生,部分招生院校结合实际单独下达了社会人员单招计划,并指定了3-5个对接产业升级转型、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专业,该部分社会人员考生只能报考下达社会人员单招计划的招生院校及指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