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湖南省户籍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所属(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所属(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具有湖南省户籍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补习复读学校(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湖南省户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报名地点
(一)具有湖南省户籍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所属(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所属(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三)具有湖南省户籍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补习复读学校(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湖南省户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四)具有湖南省户籍但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五)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在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六)符合高校少年班、物理卓越计划、物理攀登计划、数学领军计划和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七)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应在就读学校报名点参加报名。
(八)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省籍学生以及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应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九)西藏内地班的考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十)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确需跨市(州)、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应加强管理,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