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华容县2024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华教体通〔2024〕20号)精神,县教体局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严格依照招生方案,完成了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经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录取标准
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按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3科成绩总分(1130分)录取;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入围、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实践能力)评价结果中有1个以上(含1个)D等级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专业生录取。在全县专业测试考生中,除县一中已录考生外,美术和音乐专业考生中以专业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体育专业考生中以专业成绩按1:2.2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根据考生志愿按13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到校,录取时,设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即:音乐744分,体育、美术764分。
2.文化生录取。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13科成绩总分按程序分校录取。单报职业中专五年制大专班、对口升学高考班和自愿放弃普高录取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程序及结果
专业生录取275人。招生计划345人,实际录取275人(特招录取6人)。录取结果如下:
2.文化生录取1882人。根据招生方案,专业生录取后文化生录取计划剩余1882人,按各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和13科成绩总分分校录取。各校正式录取分数线为:
怀乡中学:961.31分
县 三 中:891.55分
县 五 中:925.36分
师雅田家湖:750.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