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电话:0731-84469346
2025年中国香港岭南大学融合科技硕士招生简章

塔里木职业学院2025年湖南省高职单招章程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5年02月05日阅读数: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271号),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5〕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653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4人,在校生8511人。学院开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0个专业,获国家级奖项23项,国家金奖1项,师市级及以上奖项211项。立项国家、省部级课题17项,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2个。拥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是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兵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监督电话:0997-8662023

第三章单招报考

第八条符合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有效成绩齐全,下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下同)。

第九条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8:00-2月25日17:00,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没有填报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考生需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校网站(https://www.tarp.edu.cn)公布的有关信息。

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随时修改报考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即2月25日17:00)后,不能修改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不能补填志愿,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一个二级学院代表一个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1—2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专业技能测试在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对应的专业组内进行,录取时不跨专业组调剂录取,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第四章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一条 我校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00人,其中包括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136人、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64人。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具体收费情况在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中告知。

专业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

中职生和往届普通高中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专业组一

建筑工程技术

3

2

工程造价

3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2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

2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5

2

专业组二

现代纺织技术

10

2

纺织品设计

5

2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10

2

服装设计与工艺

5

2

专业组三

空中乘务

10

8

通用航空器维修

10

8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2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3

2

专业组四

学前教育

5

2

护理

3

2

康复治疗技术

3

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2

专业组五

大数据与会计

5

2

电子商务

5

2

智能物流技术

3

2

数字媒体技术

5

2

专业组六

旅游管理

10

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2

中西面点工艺

3

2


136

64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单招考试

第十三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2个大类。

第十五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线上评委提问、学生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考试形式为线上上机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线上评委提问、学生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

第十七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十八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9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5年4月5日—6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单招录取

第二十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根据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二条 遇到总分相同情况,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为保障录取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180分。

第二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二十六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s://www.tarp.edu.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二十八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单招工作期间不收取考试费等任何费用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997-8662023。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 学校住宿标准为:600-800元/年/生。

第三十三条 湖南考生入校毕业后在兵团范围内就业一年及以上,且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经本人申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享以下优惠政策:

1.生活补助每生三年6000元。

2.教材和交通补助每生三年3500元。

3.学费补助最高3500元/年,三年合计10500元。

第三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邮政编码:843300 

招生咨询电话:0997-8662277、0997-8662266

QQ咨询群:923851763

招生咨询邮箱:tlmzyjy@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tarp.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997-8662023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塔里木职业学院2025年湖南省高职单招章程

塔里木职业学院2025年湖南省高职单招章程

湖南考生在线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报考指导
隐私声明:湖南考生在线属相关部门批准的正规教育咨询公司,请放心提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