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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香港岭南大学融合科技硕士招生简章

铁门关职业学院2025年湖南省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5年02月05日阅读数: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 2025年高职(高专) 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271 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6533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将军西路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简介: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是一所集中高职学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成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院校,下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开放大学、兵团农广校二师分校、兵团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院占地总面积889亩,实行“一院两区”管理。主校区位于铁门关市,占地673亩,分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216亩。学院共有教职工403人,在校生7645人。学院下设二级学院10个,现有学前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高职专业34个、中职专业10个。学院现有兵团高水平专业群1个。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的考试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6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八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情况,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录取比例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九条 我校2025年湖南省单招总计划数为50 人,其中包括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5人、中职生和往届普通高中生及同等学力者25人。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中职生和往届 普通高中生及 同等学力者


专业组一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

5

3300

专业组二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

5

3300

专业组

应用化工技术

5

5

3300

专业组

电子商务

5

5

3300

专业组五

学前教育

5

5

3300

第四章报名方式

第十条 符合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第十一条 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指定网上平台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报考及填报志愿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院(校)网站(http://www.tmgxy.edu.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中任选1-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1-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 具体报名方式。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从2025年2月18日8:00开始,至2月25日17:00 结束。高职单招实行网上报考,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见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四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十五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 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以下简称“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非应届普高生)。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安排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高职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依据考生类别分别命题和组考,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为600分。

1.应届普高生:应届普高生文化测试直接使用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成绩由学院自主命题,采用线上测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比例由我院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学院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 职业技能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考试,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成绩由学院自主命题,采用线上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比例由我院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学院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 职业技能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5年3月8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 年4 月5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http://www.tmgxy.edu.cn/)。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应届普高生及非应届普高生的类别认定及高中学业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如报名数据与事实情况不符,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报名点认定方可改变,如无法提供材料及认定结果,则以报名数据为准。高中学业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高生按照非应届普高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条 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所有成绩全部相同,则增加计划全部录取。

第二十一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统筹安排,2025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及录取。一志愿考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出来的计划,按章程第十九条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若一志愿生源不足,则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测试并录取。二志愿考试只针对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二志愿考试时间为4月5日,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与第一志愿考试一致。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经查实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4.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第二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转专业。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班学费均为33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1000/年/生 ( 4人间 ) 

(二)资助政策

1.被我院录取的湖南考生,自愿原则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年可享受以下政策: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学费补助三年合计9900元;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2.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二十七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996-2927107。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三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466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tmgx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996-2927187

程老师:13999010846       席老师:15538527985

晁老师:18999619160       孙老师:13899026122

彭老师:18935755125   

邮政编码:841007

联系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将军西路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996-2119221

铁门关职业学院2025年湖南省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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