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271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5〕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长青东街799号(医卫校区)
主管部门:娄底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70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湖南省首批国家公办高职学校。拥有2个校区,占地900余亩,专任教师904人,在校学生近2万人。学校是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1+X”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单招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单招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单招报考
第八条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填报单招志愿报考我校。没有填报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月18日8:00开始,至2月25日17:00结束,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院网站(https://www.ldzy.edu.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6个有效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一条 身份认定。报考我校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艺术体育特长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包括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下同)须在2月22日8:00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格认定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报考录取资格。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艺术体育特长生或“五类”社会人员要求的考生只能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身份或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身份在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对应类别志愿专业。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类别及提供材料
(1)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系娄底市村干部定向培养班,限招娄底市户籍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文件《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招生工作方案》。
考生须向我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政审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记录证明)。
(2)体育特长考生:限招收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含啦啦操、健美操)、田径、游泳、武术等项目。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3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或近三年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取得省市级前六名或县区级前三名的考生。
考生须向我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体育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全套原件;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考生须提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等证明材料。
(3)艺术特长考生:限报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项目。参加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50分考生;或近三年个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省级前六名和市级前六名考生(含“三独”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考生须向我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艺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复印件,或比赛获奖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
(4)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
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5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①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②农民工提供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以上;③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④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⑤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现场审核:考生须在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直接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处(综合校区综合楼209室)进行审核。
(2)网上审核: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还须同步扫描打包,统一发送到学校指定电子邮箱ldzyzjc@163.com 备查。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均命名为“社会人员+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例:社会人员+机电一体化+姓名+联系电话;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姓名+联系电话。
第四章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5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2人、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8人、艺术体育特长生35人(含艺术特长生7人、体育特长生28人)。我校2025年实际单招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为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2025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其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方向)为校企合作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 |
1 | 动漫制作技术 | 7500 |
2 |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 7500 |
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7500 |
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方向) | 8250 |
5 |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7500 |
6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460 |
7 | 应用英语(小学幼儿教育方向) | 3200 |
8 | 应用英语(国际商贸方向) | 3200 |
9 | 学前教育 | 3200 |
1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500 |
11 | 大数据与会计 | 3850 |
12 | 市场营销 | 3500 |
13 | 电子商务 | 3500 |
14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0 |
1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0 |
16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600 |
17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600 |
18 | 园艺技术 | 3000 |
19 |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限招娄底户籍考生) | 3000 |
20 | 园林技术 | 3000 |
21 | 动物医学 | 3000 |
22 | 畜牧兽医 | 3000 |
23 | 旅游管理 | 4600 |
24 | 建筑工程技术 | 5060 |
25 | 工程造价 | 4600 |
26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4600 |
27 | 数控技术 | 4600 |
2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60 |
29 | 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矿机装备方向) | 5060 |
30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3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0 |
32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方向) | 5060 |
33 | 计算机网络技术(华为网络工程师班) | 7800 |
34 | 计算机网络技术(国家网络安全工程师班) | 7800 |
35 | 软件技术 | 7800 |
36 | 大数据技术(华为大数据工程师班) | 4600 |
37 | 药学 | 5460 |
38 | 中药学 | 5460 |
39 | 医学检验技术 | 5460 |
40 | 护理 | 5460 |
41 | 中医康复技术 | 5460 |
42 | 眼视光技术 | 5460 |
43 | 中医学 | 5460 |
44 | 临床医学 | 5460 |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报考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考生限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等5个专业。每个专业限招2人。
3.艺术体育特长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每个专业限招特长生3人。
第十四条 学校在单招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学校2025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其他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生等5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
3.第三、第四类: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参照上述第一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五类: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五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第四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各占300分。
第十九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须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5年2月24日前,由本人直接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报我校的招生就业处(综合校区综合楼209室)审核。单招报考和填报志愿结束后获相关技能赛事奖项,符合免试推荐到高职(高专)院校资格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我校提交申请。2月24日前收到的免试申请,我校将于单招考试前告知考生是否录取;2月24日后至4月30日前收到的免试申请,将于5月10日前告知考生是否录取。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获奖赛项相应专业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相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4月5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和准考证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2月28日—3月2日,考生登录微信公众号“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完成自助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6日—7日登录学校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缴费咨询电话:0738-8362560,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8-8360973。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ldzy.best-edu.cn/。
第二十二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公共课部、纪检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负责其保密工作;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单招录取
第二十三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有效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四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五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二十六条 各类别录取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体育艺术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普通类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各类别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第一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再考虑填报了该专业第二志愿,且没被第一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如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足再考虑第三专业,依此类推。
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单列计划专业录取人数严格按本章程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普通类: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顺序录取;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顺序录取。社会人员考生类:按职业技能测试试卷每大题得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八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
1.应届普高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成绩不低于380分。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成绩不低于26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应届普高生文化素质+专项测试职业技能综合成绩不低于380分,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不低于320分。
4.社会人员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135分。
如按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录取出现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则在合格标准内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进行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以5分为段降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九条 我校通过官网https://www.ldzy.edu.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学校政策,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一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二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四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监察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我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或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六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投诉举报电话为0738-8360726。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制订和建立完善的“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对贫困大学生优先推荐就业。
第三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我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727号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7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8-8360973
招生咨询邮箱:ldzyzjc@163.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ldzy.best-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8-8360726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