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总计划为196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5人、其他社会人员3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30人,现场工程师班45人。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2 |
数控技术 | 38 |
工业工程技术 | 65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50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2 |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 6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9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39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50 |
智能焊接技术 | 6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8 |
增材制造技术 | 3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7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5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7 |
移动应用开发 | 43 |
软件技术 | 57 |
大数据技术 | 31 |
数字媒体技术 | 4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28 |
现代物流管理 | 76 |
大数据与会计 | 6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61 |
工商企业管理 | 63 |
国际商务 | 46 |
商务英语 | 50 |
市场营销 | 65 |
电子商务 | 67 |
室内艺术设计 | 67 |
广告艺术设计 | 33 |
产品艺术设计 | 33 |
工业设计 | 33 |
注: 1.实际收费按2025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2.普通招生对象包括:应届高中生、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3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15人在招生的37个专业中招生。
4.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2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8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其中专业组一限录2人、专业组二限录2人、专业组三限录2人、专业组四限录4人、专业组五限录8人、专业组六限录8人、专业组七限录4人,同一专业原则上录取不超过4人。
单招录取
第二十八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考生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九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对应专业考生。
第三十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需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按照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各类别根据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组一限录2人、专业组二限录2人、专业组三限录2人、专业组四限录4人、专业组五限录8人、专业组六限录8人、专业组七限录4人,同一专业原则上录取不超过4人,具体规则详见《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现场工程师班。按照各类别考生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报考现场工程师班考生不参与跨专业组调剂。
5.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二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第一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第二类、第五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序;第三类、第四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综合题、选择题、判断题的成绩依次排序。第六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序。
第三十三条 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www.hunangy.com/zjc/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当年转专业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五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六条 现场工程师班考生需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