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0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54人。本校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下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27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7人,考生可在下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艺术或体育特长生分别不超过3人。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 40 |
应用化工技术 | 40 |
精细化工技术 | 51 |
石油化工技术 | 80 |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 40 |
材料工程技术 | 42 |
食品生物技术 | 60 |
分析检验技术 | 62 |
化妆品技术 | 60 |
药品生产技术 | 62 |
药学 | 63 |
生物制药技术 | 60 |
数控技术 | 4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0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60 |
化工装备技术 | 100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6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博众精工现代学徒制班只能作为第一专业志愿) | 40 |
智能控制技术 | 3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3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软件技术 | 60 |
大数据技术 | 40 |
数字媒体技术 | 50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100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100 |
大数据与会计 | 80 |
市场营销 | 67 |
电子商务 | 133 |
现代物流管理 | 100 |
注:机电一体化技术(博众精工现代学徒制班)为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班,采取特色现代学徒制教学。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其次,再对有效填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博众精工现代学徒制班)的普通类考生进行录取,只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则转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普通类,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有效填报机电一体化技术(博众精工现代学徒制班)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第一类、第二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笔试)成绩占比为1:1,即满分分别各占300分,总分600分,参加专业组B其他专业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2.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考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3人。
3.普通类考生专项专业录取:只录取有效填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博众精工现代学徒制班)的合格考生,依据所填报专业分类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4.普通类考生一般专业录取: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数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退役军人末位同分排序规则为:按在部队服役的军龄长短排名,仍然相同则按入伍时间的先后排名。
第二十九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第二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不低于150分;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150分;第四类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240分,艺术特长生统考成绩不低于220分。
第三十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hgzy.com/zsb/)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如被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博众精工现代学徒制班)录取,录取考生不得转出本专业。
第三十二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