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省市
说明:(1)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需符合报考专业类的相关要求,其中Ⅰ指色弱不能被录取,Ⅱ指色盲不能被录取。(2)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报名系统,其中第二类考生单列计划,不占用系统中公布的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类)要求方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1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专业(类)志愿,我校不再安排专业调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东南大学考核
1. 初试
我校拟于6月15日左右组织初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第一类考生参加初试,须于6月1日-6月5日1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初试并交费。逾期未完成确认的或未完成交费的,均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确认参加初试又无故放弃的,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各专业计划的4倍,分别划定各省(区、市)各专业复试资格线。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初试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不计校测成绩。
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校测复试。
2. 复试确认
入围校测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校测复试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放弃、未确认或未完成承诺书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围复试资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复试:
我校拟于6月20日左右组织复试,测试分为体育测试和综合面试。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实行合格考,不计入高校考核总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排队录取。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测成绩。校测成绩满分15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分;对第二类考生,校测成绩即复试成绩(满分150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校测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该省市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围绕党和国家在新时代赋予“双一流”高校的使命,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领域,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条件资源建设,努力造就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各招生专业(类)均设立单独的培养方案,具体以各学院公布为准。其中哲学专业依托人文学院培养,数学类专业依托数学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物理学类专业依托物理学院和集成电路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化学专业依托化学化工学院培养。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实施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采用3至4年的弹性学习年限。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学校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学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不得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
实行阶段性学业考核和动态退出与补入机制。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每学年对强基生进行一次阶段性学业考核,并实施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生的培养质量。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应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应转入本专业的普通班就读;如本专业没有普通班,学校将提前明确退出学生可转入的相近专业范围,且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原则上不再遴选补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强基生也可申请自愿退出强基计划。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再享受强基生的相关待遇。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交叉、强创新”的培养路径,整合全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重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本科阶段旨在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欲望;硕博阶段旨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创造性成果。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独立的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组织教学,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施导师制、书院制、完全学分制与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卓越化、本研一体化的“三制五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能够更好激发学生潜能与创造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推荐研究生(含直博)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2、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优先享受校长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励,并设立专门奖学金。
3、国际交流
本科阶段,资助强基计划学生赴海外国际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一次参加国外课程学习、国际高水平竞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联合毕业设计等各类国际交流项目或活动的机会。
4、科学研究
本科阶段,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导师,学生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课题研究;强基计划学生在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创新实践活动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
5、荣誉
设立一批“荣誉课程”;在评奖评优中,设立强基计划新生奖学金覆盖全体新生,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奖学金,并在校长奖学金中单列名额。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东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东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2025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招生咨询电话:4006910286
电子邮箱:zhaoban@seu.edu.cn
各院系培养咨询电话:
人文学院张老师
电话:19850840174
数学学院王老师
电话:15996275302
人工智能学院金老师
电话:13605159685
物理学院陈老师
电话:13851829045
集成电路学院老师
电话:025-52091536
化学化工学院刘老师
电话:13914722818
东南大学招生网:https://zsb.seu.edu.cn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025-52090126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