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长教通[2012]48号文件通知,为了认真做好2012年教学班演唱比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慎信
副组长:王瓦利
成 员:郑 敏 娄瑶琪 章 捷
二、主题
弘扬民族精神 传播诚信之美
三、时间
11月10-11日
四、地点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音乐厅
五、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实现学生合唱活动的普及化和艺术能力的提升,各参赛队伍必须明确由主管领导担任领队,教育主任(科长)担任副领队。同时,要认真组织初赛选拔,并如实填写、上报《2012年长沙市中小学班级演唱比赛选拔活动情况一览表》,大赛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核查,凡未开展选拔活动的单位取消决赛资格。
2、参加决赛的班级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普通教学班(音乐特长班除外),报名时需递交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样版附后),并由参赛学校领队在比赛现场当场宣读后,再开始演唱比赛曲目。
3、每个班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时间不限,难度适宜,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紧扣主题。指挥必须由任课老师担任,伴奏统一使用钢琴,钢琴伴奏须由本校音乐教师或本班学生担任。
4、各区、县(市)教育局通过组织初赛选拨推荐出3个小学班级、2个中学班级(初中、高中各一个班)参加全市决赛;省、市直属中学、子弟学校、民办学校各选拔推荐一个教学班参加全市决赛。
六、评审方法
1、分小学组、中学组设奖。其中,一等奖:参赛队伍总数的30%,二等奖:参赛队伍总数的40%,三等奖:参赛队伍总数的30%
2、每个参赛队伍总分100分,由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审两项分数相加组成。其中,专家评审:占分值50分,由大赛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分别从演唱、表演、指挥、服饰、精神面貌等多方面进行评分;大众评审:占分值50分,由区、县(市)音乐教研员在我市优秀音乐教师中推荐,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产生,每人2分。
七、赛事说明
1、报名时间:各单位必须在11月1-3日期间将报名表电子版、选拔活动情况一览表上交音乐教研员娄瑶琪老师,联系电话:135******3331,84783605,联系邮箱:648603039@qq.com。
2、抽签时间:参加比赛的学校负责老师请于11月8日下午3点到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音乐厅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比赛不安排彩排时间。
3、场地介绍:音乐厅位于长沙市第十一中学艺术楼四楼,属专业设计,舞台宽7米,长10.5米,台上摆三角钢琴一台和合唱台阶,不设话筒和吊麦,声音逼真、清晰。
八、保障工作
1、为确保演唱效果和场内秩序,场内只安排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由音乐教师组成)、中小学音乐教师、各参赛队领导和副领队席位,学生参赛队伍一律不入场观摩。
2、比赛严格按抽签顺序进行,各参赛队伍要提前到达侯场区域等待,迟到队伍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3、各单位要组织安排好接送交通车,不得让学生自行前往参赛。要加强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