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教学考核
考试课程:学习成绩是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平时考勤、完成实验、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基本原则: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期中考试成绩占30%、平时成绩占30%。
考查课程:学习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阶段性测验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出勤、听课、作业、课堂讨论等情况评定,占40%;阶段性测验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
实训实习:学生按照实训实习或课程设计大纲要求完成每项实训实习项目后,撰写实训实习报告,由任课教师批改,进行实习鉴定。
实践技能考核项目:学生依据学校制定的实践技能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在规定的学期内组织考核。
三、证(职业资格) 项目
实行多证书制度是中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初、中级实用型人才。多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水平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应实施多证制。
职业(从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要求各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