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录取单列的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计划,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结束后,未录满的计划转为普通类计划,再按一二志愿分别录取普通类考生。
2.普通类计划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Ⅰ类、Ⅱ类考生的分专业组(专业)招生计划。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
4.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除F组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外,其他专业组均只按专业组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5. 达到专业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
6.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7.普通类考生、退役军人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体育特长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低于240分者,均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8.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详见附件《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