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的相关规定,我院拟选拔啦啦操、跆拳道、篮球(男子)、足球(男子)四个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0人,其中啦啦操5人,跆拳道6人,篮球(男子)3人,足球(男子)6人。
二、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考:
1.近三年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近三年取得省级单项比赛前八名、团体比赛前六名;
3.近三年取得地、市级单项比赛前六名、团体比赛前四名;
4.近三年取得县级单项比赛前三名、团体比赛前三名。
三、资格认定
2023年2月27日—3月2日期间,考生提交相关资格等级证书或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学院体育课教学部进行资格认定审核,审核通过的体育特长生名单2023年3月7日左右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四、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测试:体育特长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参照普通类考生的分类情况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300分;
2.体育专项测试:啦啦操、跆拳道、篮球(男子)、足球(男子)四个项目分别组织专项测试,满分300分。2023年3月12日08:30—17:00,考生在学院体育馆南门一楼检录点进行检录后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60%。
六、录取原则
1.体育特长生分招生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设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为240分(含240分),若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须按规定办理确认就读或放弃录取的相关手续。
4.已被单招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得转学。
5.体育特长生入校3个月内,我院将进行体育专项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