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业有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刑事执行、行政执行、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等15个专业,具体的专业详情如下。
开设专业
1、刑事侦查技术
2、司法信息安全
3、刑事执行
4、行政执行
5、法律事务
6、法律文秘
7、社区矫正
8、司法鉴定技术
9、刑事侦查技术
10、司法信息安全
11、心理咨询
12、行政执行
13、法律事务
14、法律文秘
15、司法鉴定技术
特色专业
国家示范专业(4个):刑事执行专业、司法信息安全专业、行政执行专业、法律事务专业
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4个):监狱管理专业(刑事执行专业)、 劳教管理专业、司法警务(法院业务方向)专业、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专业
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1个):刑事执行专业
省重点专业(1个):刑事执行专业
省特色建设专业(7个):刑事执行专业、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专业、法律事务专业、行政执行专业、法律文秘专业、司法信息安全专业
在校管理及毕业待遇
1、 各专业学生统一住校,均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2、 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院根据自愿原则动员学生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的,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处理。
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
4、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和湖南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2020〕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由学院负责推荐,实行双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