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通知要求,促进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满足株洲地区艺术人才培养的需要,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原则,学校与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充分协商,决定在2016级戏曲班毕业后,再次联合开办中等职业教育层次戏曲表演专业。5月15日下午,我校与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就戏曲表演专业合作办学举行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