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外,其余各考试科目的成绩呈现形式是“等级”,实行等级评价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必然趋势,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有明确要求,目的就是要避免分分计较,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等级”是按中考成绩确定的,原则上90分及以上为A等,75分—89分为B等,60分—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具体划等分数将根据试题难易程度适当浮动,但只下浮不上浮。学生考试成绩达到哪个分数段,就是什么“等级”。每名学生都有物理、化学、道法、历史、地理、生物共6个学科的等级和1个艺术学科等级、1个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艺术学科等级只作为评价初中学校落实音乐、美术课程的依据,不作为考生升学依据。高中学校招生时,先根据6个学科等级评价结果(A、B、C、D 由高到低的个数)确定入围学生(一般为统一划线招生计划的150%,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学生一律不予入围),再在入围学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总分划线录取。等级和分数同等重要,无论哪一方面达不到要求都不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