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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年11月18日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湘潭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以及湘潭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我校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我校全体高三学生,学籍注册为2020级;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上述三项报名条件外,毕业生须符合“在我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必须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要求),也可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建议我校考生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六)已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同时在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已在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在我省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及缴纳报名费。2023年高考报名时间,我省统一为2022年11月1日至9日(不含双休日)。报名期间考生到校须登录指定系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缴纳高考报名费。

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做出如下安排:

11月1日上午教务科组织在校班级机电2001班,会计2001班报名;下午实训科组织校外(株洲)实习考生报名。

11月3日上午教务科组织在校班级计算机2001班,综合班报名;下午实训科组织校外(长沙)实习考生报名。

(因实训科须到实习单位现场报名,账号同一时间只能登录一端,故11月1日、3日下午不接受校内与自主实习学生报名。)

其余时间11月2、4、7、8、9日。自主实习学生正常报名。

上午8:00到12:00

下午14:00到17: 00

(二)缴纳考试费。参加高考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不含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各类单招等考生)还须在2023年4月10日-5月10日期间登录指定系统缴纳高考考试费(含对口招生考试费),缴纳高考考试费后才能打印高考准考证。

(三)艺术类、体育类统考报名和缴费。在完成高考报名后,报考艺术类(含对口招生艺术类,下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进行艺术类、体育类统考报名和缴费。艺术类、体育类统考的报名缴费于11月10日至18日在指定系统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具体要求详见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后方可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

(四)相关要求。考生须提前开通好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联网上支付方式,报名费、考试费等均须通过网上自行缴纳。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报名。高考报名费、高考考试费、对口考试费、艺术体育类统考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报名资格不符合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推荐免试生、各类单招、省内公费定向对口招生师范生、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以及准备参加2023年农民大学生计划和高职单招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五类社会人员等)都须参加高考报名。应届生报名地点为我校教务科

(二)报名有关证件要求。报名时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在2023年9月30日前不过期,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时,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考生个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因家庭住址搬迁、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居民身份证是高考报名、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的重要身份证明,考生使用身份证报名确认后,在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不要修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姓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信息等),以免造成信息不一致,影响今后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等。

非在校生返校报名须按照湘潭市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校园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双码(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

处于疫情封控区、中高风险区的非在校生可以向班主任提供身份证截图以及电子照片先行报名,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身份证补刷。(补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底前)

(三)考生均须通过指定系统报名。

(四)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报名时须登录指定系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有弄虚作假,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给予相应处理,其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信息采集

(一)报名缴费指定系统: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

2.移动端APP:“潇湘高考”(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

(二)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包含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签发机关等)由各报名点用身份证阅读机具直接通过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其他相关信息由考生本人到校登录指定系统,凭登录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网上采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输入。实人认证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进行操作。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随时登录指定系统修改个人信息(身份证上的信息除外)。上网地点由我校统一安排。

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应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信息等并认真核实,报名日期截止之后不再修改。未按要求在规定地方报名、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或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报名信息差错,从而影响今后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学籍注册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详见考试院《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三)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意见由考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选定)说明

2.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 名资格审核表

 

 

附件1

《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填写(选定)说明

 

1.“姓名”栏、“出生日期”栏、“身份证号码”栏、“性别”栏、“民族”栏由报名点用身份证阅读机具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相关信息。各民族代码分别为:汉族-01,蒙古族-02,回族-03,藏族-04,维吾尔族-05,苗族-06,彝族-07,壮族-08,布依族-09,朝鲜族-10,满族-11,侗族-12,瑶族-13,白族-14,土家族-15,哈尼族-16,哈萨克族-17,傣族-18,黎族-19,傈僳族-20,佤族-21,畲族-22,高山族-23,拉祜族-24,水族-25,东乡族-26,纳西族-27,景颇族-28,柯尔克孜族-29,土族-30,达斡尔族-31,仫佬族-32,羌族-33,布朗族-34,撒拉族-35,毛南族-36,仡佬族-37,锡伯族-38,阿昌族-39,普米族-40,塔吉克族-41,怒族-42,乌孜别克族-43,俄罗斯族-44,鄂温克族-45,崩龙族-46,保安族-47,裕固族-48,京族-49,塔塔尔族-50,独龙族-51,鄂伦春族-52,赫哲族-53,门巴族-54,珞巴族-55,基诺族-56,其他-57,穿青人-59,外血统-98。

2.“政治面貌”栏,指“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定。

3.“考生类别”栏,分为“应届”和 “往届”,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同等学力考生的类别一律按往届选定。

4.“考试类型”栏,考生根据自身报考情况填报,有关代码含义为:高考统考-1,职高对口-3,少年班或英才班(含物理卓越计划、数学领军计划和数学英才班)-41,西藏内地班-51,仅参加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60,2+4转段考生-61,消防单招-62,职教师资单招-63,残障生单招-64,仅参加高职单招(退役军人)-65,仅参加高职单招(农民工)-66,仅参加高职单招(新型职业农民)-67,仅参加高职单招(下岗失业人员)-68,仅参加高职单招(企业在岗人员)-69。

职高对口考生的对口类别代码分别为:

师范类-71,种植类-72,养殖类-73,机电类-74,电子电工类-75,计算机应用类-76,建筑类-77,旅游类-78,医卫类-81,财会类-82,文秘类-83,商贸类-84,英语类-85,音乐类-91,美术类-92,服装类-9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代码分别为:

11历史+政治+地理、12历史+政治+生物、13历史+政治+化学、14历史+地理+生物、15历史+地理+化学、16历史+生物+化学、21物理+化学+生物、22物理+化学+地理、23物理+化学+政治、24物理+生物+地理、25物理+生物+政治、26物理+地理+政治。

5.“考试语种”栏,指“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6.“学籍号”栏,由12位、16位或者19位数组成。仅限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填写自己的学籍号,考生根据自己学籍号的实际位数填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填写19位的国网学籍号(没有国网学籍号的可以填写12位的省网学籍号),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填写16位的国网学籍号。

7.“毕业学校”栏,考生选定本人毕业学校代码,同等学力考生和在外县寄读的应届生选定各地编定的中学代码。

8.“毕业班级”栏,考生填写自己所在学校的毕业班级代码,社会考生和往届生此栏可不填。

9.“毕业类别”栏,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有关代码含义为:普通高中毕业-0,职业高中毕业-3,技工学校毕业-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5,高中毕业同等学力-9。

10.“户口所在地”栏,考生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通过系统选定自己户口本住址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等村一级区划。

11.“户口所在地类别”栏,本省户籍考生的“户口所在地类别”根据本人选定的“户口所在地”栏信息自动确定(代码为01或者02);外省户籍考生按照考生户籍所在省份的规定和实际情况选定(代码为城镇03、农村04),港澳台考生按照外省户籍选定;外国人选定代码05。专项计划的农村户籍认定按照我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12.“户口本住址”栏,考生填写自己户口本上的详细住址。

13.“残疾类别”栏,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有关代码含义为:视力残疾一级-11,视力残疾二级-12,视力残疾三级-13,视力残疾四级-14,听力残疾一级-21,听力残疾二级-22,听力残疾三级-23,听力残疾四级-24,言语残疾一级-31,言语残疾二级-32,言语残疾三级-33,言语残疾四级-34,肢体残疾一级-41,肢体残疾二级-42,肢体残疾三级-43,肢体残疾四级-44,智力残疾一级-51,智力残疾二级-52,智力残疾三级-53,智力残疾四级-54,精神残疾一级-61,精神残疾二级-62,精神残疾三级-63,精神残疾四级-64,多重残疾一级-71,多重残疾二级-72,多重残疾三级-73,多重残疾四级-74。

14.“本人简历”、“有何特长”、“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等栏目,由考生据实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意见由各报名点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录入系统。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填报的补充说明

1.“专业考试类别”栏,只限于参加艺术、体育等各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含职高对口考生)选定。有关代码为:美术类-01,音乐类(声乐)-02,音乐类(器乐)-03,音乐类(钢琴)-04,音乐类(作曲)-05,舞蹈类-06,播音与主持类-07,编导类-08,表演类(戏剧表演)-09,表演类(服装表演)-10,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11,摄影摄像类-12,职高服装类-13,体育类-14。其中职高服装类只允许报考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选定,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戏剧表演)、表演类(服装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体育类只允许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选定。

2.“专项或主科”栏,只限于参加全省体育、音乐专业统考的考生选定。

体育考生选定自己的专业技术项目,有关代码为:篮球-01,足球-02,排球-03,乒乓球-04,体操-05,武术-06,艺术体操-07,田径:跳高-08、跳远-09、三级跳远-10、撑杆跳高-11、铅球-12、铁饼-13、标枪-14、200米-15、400米-16、800米-27、1500米-17、跨栏-18,游泳:自由泳-19、仰泳-20、蛙泳-21、蝶泳-22,健美操-23,羽毛球-24,网球-25,跆拳道-26。考生只能在上述项目中选取其中一项,不能不选,不能多选。

音乐考生选定自己的主科,有关代码为:声乐(美声唱法)-40,声乐(民族唱法)-41,声乐(流行唱法)-42,钢琴-43,作曲-44,器乐:手风琴-45、电子琴-46、小提琴-47、中提琴-48、大提琴-49、低音提琴-50、竖琴-51、单簧管-52、双簧管-53、大管-54、圆号-55、小号-56、长号-57、中音号-58、大号-59、萨克斯-60、二胡-61、高胡-62、阮-63、琵琶-64、柳琴-65、三弦-66、扬琴-67、木琴-68、双排键电子琴-69、古筝-70、竹笛-71、唢呐-72、笙-73、长笛-74、电贝斯-75、电吉他-76、古典吉他-77、爵士鼓-78、玛林巴-79、排鼓-80、颤音琴-81、古琴-82、中阮-83、其他乐器-84(需填写具体的乐器名称)。考生只能在上述科目中选取一科,不能不选,不能多选。其中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是指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时,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在考试演唱曲目时所使用的唱法。

3.“辅项”栏,只限于参加全省体育专业统考的考生选定。体育辅助技术项目有关代码为: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31,排球对墙传球垫球-32,足球运球绕杆射门-34,游泳-35。考生只能在上述四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或相同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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