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浏阳户籍,八年级未参加浏阳市组织的生物、地理会考,但需要申请2023年下学期到浏阳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我们统称为“回浏学生”。回浏学生招生录取时,按全市回浏学生总人数和非城区初中学校录取比例,核算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的招录指标。
市教育局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但学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录取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的最低分数。
集里、浏阳河、关口、荷花、道吾等5所初中学校回浏学生填报除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以外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以及其他初中学校回浏学生填报的辖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在录取时与学籍所在学校的其他毕业学生同等对待。回浏学生的录取不占用各初中学校的招录指标(洞阳中学洞阳户籍、北盛中学北盛户籍回浏学生不能参与长郡·浏阳二批录取)。凡未在长沙市参加2022年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回浏学生,必须参加浏阳市组织的2023年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