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株洲中考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其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学生所在招生区域前83%。
2024年,株洲中考学科考试成绩不再划分等第,仅以分数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科考试成绩最低要求,由2023年的“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其每一个学科的等第都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调整为“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其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学生所在招生区域前83%”。
特别说明:“学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学生所在招生区域前83%”是指普通高中录取的一个前提条件,并不是株洲普通高中录取的比例。
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新增了部分招生项目
除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株洲市九方中学、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继续开展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外,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新增了部分招生项目。一是株洲市南方中学航空飞行员实验基地可面向城区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二是经市教育局与市文旅广体局联合认定的城区体艺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可以按审批计划招收认定项目的专业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由50%提高至60%,同时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
2024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由2023年的“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0%”调整为“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60%”。同时,城区指标生志愿从2023年的“1个指标生志愿”调整为“2个指标生志愿”,具备指标生填报资格的学生可填2个指标生志愿,也可填1个,也可不填。
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有变化
为探索建设一批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加快形成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新格局,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计划有微调,新增了科技类等专业项目。此外,城区专业生志愿设置有变化,设置2个专业生志愿,不再要求专业生在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中只选择一类填报,专业生可以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中自主选择。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有变化,科技类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的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学科总分(满分710分,含体育50分)×65%+专业成绩×35%;其他专业的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学科总分(满分710分,含体育50分)×35%+专业成绩×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