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民族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86年,是吉首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公办学校。学校教职工237人,专任教师205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职称5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29人,专业课教师138人,占专任教师的67.3%;双师型教师121人,占专业课教师的87.7%。目前在校学生3500余人。
招生计划
备注
一、收费标准
1. 杂费1150元,含:住宿费450元/学期,代收书籍资料费700元/学期。
2. 其他费用970元,含:①学生平安保险110元/年;③校服费680元(春款两套、夏款两套、冬款棉外套两件);④体检费:180元。
3. 五年制大专班学生前三年按中职学校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享受中职教育相关资助政策;完成中职阶段学业并经相关高职学院考(审)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转段手续,按高职学院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二、招生对象
应届初中毕业生;凡与中学生行为准则不符的学生,如染异色头发、留长发(男生)、戴耳钉(男生)、纹身学校不予录取;在初中学校有违法违纪行为,有治安刑事处罚的不予录取。
注:五年制大专班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具有我州学籍,并参加我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三、学校统一组织入学体检,未通过体检者,取消入学资格。
优惠政策
一、助学金制度
1. 就读我校中职学生100%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每年2400元);
2. 在我校就读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户籍(不含县区)学生一、二年级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3. 在我校就读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户、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子女、特困救助供养、重点监测户等十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二年级均可享受中职助学金2000元/年。
二、奖学金制度
1. 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对上吉首市公办普高分数线的学生,报读我校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3.对口升学班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前三名,当期学杂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