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显示学院收费为3200元/年----5460元/年,具体的收费详情以学校公布的为准。学院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四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的规定,考生除文化成绩上线外,还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评及政治考察。
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刑事侦查技术 | 5460元/年 |
司法信息安全 | 5460元/年 |
刑事执行 | 5460元/年 |
行政执行 | 5460元/年 |
法律事务 | 5460元/年 |
法律文秘 | 5460元/年 |
社区矫正 | 5460元/年 |
司法鉴定技术 | 5460元/年 |
建筑消防技术 | 4600元/年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4600元/年 |
司法警务 | 5460元/年 |
心理咨询 | 3200元/年 |
行政管理 | 3500元/年 |
公共事务管理 | 3500元/年 |
社会工作 | 3500元/年 |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普通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相关规定确定学院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仔细审阅每一个考生电子档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十六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评、政治考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普通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我院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九条 根据当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实际需求,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十条 普通专业考生根据学院的学生管理模式和主要就业方向,除应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身体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心理健康;
(2)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3)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
(4)无犯罪记录。
第三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退档,考生可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拨打公布的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转入普通专业学习或取消入学资格。